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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残鉴定程序

来源: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    发布时间:2008-6-20 14:06:06   


●申请鉴定者须持有涪陵区残联委托书或相关单位、居委会、村委会介绍信到我院医教部;

●医教部根据鉴定内容确定鉴定专业科室;安排鉴定时间、地点及专家;

●申请鉴定者到收费处缴纳鉴定费后,专家鉴定;

●鉴定科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确认鉴定结果;

●医教部加盖“医疗专用章”

承办部门:医务科

联系电话:856532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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